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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基金的资助原则与类别是:

1、优先资助有前期研究基础并有望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资助和国家级奖励的课题,以及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或工程中心建设的支撑课题。

2、扶持青年教师开展基础研究,优先资助创新性强、研究方向比较前沿的课题。

3、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产业化应用前景的项目。

4、校基金暂设国家级项目预研基金、国家级奖励孵化基金和青年培育基金等资助类别。

为加快发挥校基金的作用,在学校科研管理相关文件正式出台之前,此次先启动校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校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07年5月31—6月15日,请各院系组织本院系青年老师,了解校基金管理办法和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管理办法等新科研管理文件精神,熟悉申报条件及结题要求,并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要求,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在科技处下载中心其他项目栏内下载)。

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请于6月15日前交科技处。

申报要求:

1、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人的年龄须在35岁以下,每项资助金额为0.3万元-2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

2、所有已获准校外立项的科研项目、已有校基金并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校基金,且只能作为其他一个校基金项目组成员,教研项目不列入校基金申报工作。结题目标为国家级项目的,可申请国家级项目预研基金资助,不在本次校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报范围。

未尽事宜,请到科技处咨询。联系电话:87495130。